“是我一时鬼迷心窍,作为一名党员没有严格要求自己,私自收取种植户的土地承包金给自己还债,我接受组织的处理……”近日,颜单镇某村副书记王某向该镇纪委作出深刻检讨。
此事还要从几年前说起。2015年,沿河镇村民曹某经人介绍来到颜单镇承包几十亩土地种植荷藕,并与村里签订合同,约定每年底向村里上交土地承包金。
2019年至2020年,因西塘河取水口环境整治,村里对曹某承包的塘口先后两次开展退塘。2021年2月,曹某收到该村拨付的退塘补偿款67016元。同月,该村副书记王某在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即找到曹某,请其先上交2021年土地承包金,并承诺承包金多退少补,后曹某将67000元转至王某银行账户上。
“后来村里找我要土地承包金,我才知道我的土地承包金一直都没有交到村账上,而是被王某自己用掉了”。王某告诉颜单镇纪委工作人员,一脸气愤地说道。
今年6月,颜单镇纪委在核查反映王某信访件相关问题时,查实王某收取村土地承包金不入账的事实,责成其立即退出违纪所得。同时,镇纪委找到该村会计,核算出曹某2021年应缴的承包金,向其退出多收的13000余元。
“没想到过了两年还能追回我的土地承包金,非常感谢组织,我这心里终于踏实了”今年8月,在该村会议室,曹某接过镇纪委工作人员递过来的2021年土地承包金,激动不已。
今年以来,颜单镇纪委立足职责定位,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王某等违纪案数余起,以有效问责保障基层群众切身利益,提升群众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