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建湖县委批准,建湖县纪委监委对冈西镇原党委书记何怀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怀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法决定套取财政资金用于本单位违规支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何怀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何怀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何怀国简历
何怀国,男,汉族,1974年11月生,江苏建湖人,本科文化,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县环境监测站副站长、冈西镇纪委书记等职。2009年11月任芦沟镇副镇长,2014年4月任芦沟镇党委副书记,2015年3月任芦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6年11月任上冈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9年2月任冈西镇党委书记,2021年2月被免去冈西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职务。系建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1年3月31日,经建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何怀国辞去该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