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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数:1746   分享按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对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县纪委监委就加强“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工作发出通知,通知明确:

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作风建设责任。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两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重要性。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传达学习中办国办和省市县“两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两节”通知要求,推动各项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落地落实;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关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始终绷紧作风建设之弦,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带头防治、自觉抵制、主动整治不良风气,发挥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头雁效应”,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管队伍、狠抓作风,加大廉洁教育、约谈提醒力度,真正做到“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造浓廉洁氛围,层层约谈严明纪律。县纪委宣教室要加强“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宣传,督促各纪检监察组织利用电视、报刊、公众号等载体,转发廉洁过节的相关稿件、报道、视频等;协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县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员单位以心得体会、经验介绍、政策解读等方式,在建湖纪检监察网和“清风建湖”公众号上登稿,进一步营造廉洁过节的浓烈氛围。“两节”期间,各纪检监察组织要督促联系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参照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模式,分层分级开展第3轮作风建设约谈提醒,及时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将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出台的制度性成果与学习贯彻上级节日期间作风建设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将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形成的严肃氛围和良好习惯保持下去,将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强化明察暗访。2021年元月至2月中旬,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六至九监督检查室要对联系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第五监督检查室对县直各有关单位进行抽查;县作风办不间断开展明察暗访,抽查各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做到“八查八看”:一查上级节日期间有关部署要求传达学习情况,看是否层层传达学习,制定贯彻落实的细化方案;二查公务接待场所、内部培训中心、驻外办事机构等重点部位和经费审批、报销等关键环节,看是否存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三查《关于推行“三限一打”杜绝餐饮浪费的通知》(盐纪办〔2020〕23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餐饮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意见》(建事服〔2020〕3号)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餐饮浪费问题;四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生保障等方面,看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五查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等问题;六查岁末年初总结部署工作情况,看是否存在随意向下派任务、要材料要报表、扎堆调研等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七查下属单位内部食堂和机关单位周边饭店,看是否存在相互吃请、官员挂账老板买单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八查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行为。

 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监督检查质效。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创新方式方法,利用大数据等精准分析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和关键环节,坚持靶向发力,精准把握政策界限,依规处置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充分利用来电举报、媒体报道、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及时登记整理,形成问题清单,及时报送党风室,统一由党风室扎口移交处置。监督检查要做到“四个一定”,即达到一定频次、覆盖一定范围、提供一定数量问题线索、保持一定震慑力。请各镇(街道)纪(工)委、上冈产业园纪工委、各县属企事业单位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室(办)、县作风办于2月18日下午下班前,将2021年“两节”期间开展约谈提醒、监督检查等工作情况及监督检查登记表、问题线索汇总表,报送县纪委党风室;期间发现的线索、舆情及其他重要情况,第一时间报当日值班人员。

联系人:周伟峰;电话:862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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