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天府:推行“纪审同步”实现成果共享
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监察工委和审计局构建
“纪审同步”监督模式,既可同步申请立项开展专项审计,又可整合审计力量进入案件组,并依托“纪检+审计”大数据监督平台建立数据模型,进行数据收集、整合和深度分析。
2.云南:出台办法 确保纪检监察建议权威高效
云南省制定出台《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试行)》,从适用情形、主要内容、办理程序及结果运用等方面对纪检监察建议工作进行规范。
3.海南定安:推行“三式”强监督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海南省定安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清单式”管理、“体验式”察访与“座谈式”调查、推动《定安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十条》落实落细。
4.深圳龙华:下发《通知书》为被错告诬告干部澄清正名
深圳市龙华区纪委监委及时为被错告诬告同志发出澄清正名通知书,其内容仅限于举报投诉涉及的具体事项,不对澄清正名对象的廉政表现作评价,结果装入干部廉政档案。
四川省天府新区
推行“纪审同步” 实现成果共享
(原题为《程序联动 成果共享》)
“吕爷爷,您每个月会有100元的高龄津贴打到您的‘一卡通’上,请问这个月的钱收到了吗?”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监察工委工作人员张佩近日来到万安街道开元村4组,抽查回访高龄津贴发放情况。在确定37名抽查对象均按时收到高龄津贴后,张佩将统计数据上传“纪检+审计”大数据监督,反馈有关信息,完成了发现问题、跟踪解决、回访反馈的工作闭环。
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监察工委为什么对高龄津贴发放情况如此关注?2019年7月,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审计局对华阳、万安两个街道主要领导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万安街道大石社区有两位老人的高龄津贴在停发后又重新发放,可能存在违规发放问题。审计局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给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监察工委同步开展调查,并派出审计人员提供专业支持。
“我们之前更新过一次系统,我没有仔细核对民政对象名单,把去世老人的信息又录进去了。”大石社区负责高龄津贴发放的工作人员严某承认了把关不严导致的错误,并主动追回违规发放的高龄津贴。从发现问题到追回资金,仅用了4天。其后,严某受到纪律处分。
案件的迅速办理,得益于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监察工委和审计局构建的“纪审同步”监督模式。该模式打破体制机制瓶颈和部门壁垒,加速纪工委监察工委和审计局之间的沟通协调,推动精准高效执纪。通过该模式,纪检监察调查中遇到涉及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问题时,可同步申请立项开展专项审计,审查调查时,可整合审计力量进入案件组,弥补了办案人员专业性不足的问题。“纪审同步”使审计“显微镜”成为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器,形成了工作同向、程序联动、成果共享的监督执纪合力。
通过“纪审同步”查处违规发放高龄津贴问题后,针对社区人员基础信息更新慢、身份核实困难等现状,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监察工委与审计局依托“纪检+审计”大数据监督平台建立了12项数据模型,专门针对高龄津贴和惠民“一卡通”发放、村级“三资”管理等方面进行数据收集、整合和深度分析,做到疑点数据提前预警,实现靠前监督、智慧监管。
“将审计工作纳入监督体系,形成联动监督机制,是对‘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具体实践,是对监督执纪工作的创新,也是落实科学监督、智慧监督的尝试。”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副书记严建平说。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云南省
出台办法 确保纪检监察建议权威高效
近日,云南省制定出台《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试行)》,从适用情形、主要内容、办理程序及结果运用等方面对纪检监察建议工作进行规范,确保建议的提出、审批、执行、整改等各个环节于规有依、于法有据,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
纪检监察建议“谁来发”“发给谁”“为什么发”?为解决实践操作中存在的适用对象和情形不准确等问题,《办法》对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具体适用情形和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纪检监察建议由各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由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承办。
《办法》对纪检监察建议的文书体例格式作了统一规范,要求除党组织(单位)和个人姓名、职务等基本信息外,建议还必须包含问题线索来源或提出建议的起因,存在的具体问题、问题成因和问题性质、提出建议所依据的有关规定、被建议党组织或单位书面回复时限及相关要求等内容。
为确保执行过程中各环节规范有序、建议内容精准、责任主体正确,《办法》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及派驻机构监督执纪执法中发现需要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的应当进行集体研究,形成具体意见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报批和制发。另外,党风政风监督部门要对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和派驻机构每月纪检监察建议的制发情况进行备案,派驻机构要向归口联系的监督检查部门备案,确保执行持续跟进、全程督办。
此外,为督促用好、用准纪检监察建议,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建议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纠偏功能。《办法》要求,将纪检监察建议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建议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报告、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之中,作为评价被建议单位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并适时在一定范围内或向社会公开纪检监察建议内容和整改落实情况。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纪检监察建议,不按建议要求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或者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监督他人的同时也自觉接受监督,针对发建议的单位(部门),我们也制定具体措施进行有效监督。”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党风政风监督部门会同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案件审理部门,将定期对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每年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开展评查,评查情况将纳入纪检监察机关年度综合考核,对建议工作敷衍塞责、消极应对,应当提出而未提出,或者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追责问责。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海南省定安县
推行“三式”强监督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原题为《多措并举强监督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您好,请问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几天可以办好?”
“经理您好,请问您在办理审批业务时,一般要跑几趟?有没有受到工作人员的刁难?”
近日,定安县纪委监委成立3个检查小组,直扑关键部门,随机走访企业,着力发现问题,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和改善营商环境,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到人,推动《定安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十条》落实落细。
县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清单式”管理。根据《定安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十条》,列出各职能部门任务清单,通过日常监督、重点检查、问题倒查等方式,推动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二是“体验式”察访。采取不打招呼、直击现场、模拟办事等方式,深入县审批大厅开展走访检查,严肃查纠服务态度差、群众多跑腿等问题。三是“座谈式”调查。执行“巡察必访企业”机制,开展大走访活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或不定期走访企业或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回应诉求。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走访10家企业,发现问题7个,督促整改6个,收集意见建议8条,已反馈到相关职能部门。
(来源:海南廉政网)
深圳市龙华区
下发《通知书》为被错告诬告干部澄清正名
(原题为《龙华区纪委监委探索执纪监督新路径 为被错告诬告干部澄清正名》)
“十一放假前社区纪委通知我谈话,告诉我被人举报了,好不容易盼来的假期都没过好,真的特别委屈、想不通!”清华社区网格员孔想萍说:“一直到街道开大会为我澄清正名,我才觉得洗刷了冤屈,感到特别欣慰。”去年11月26日,龙华街道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警示会议暨2019年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会上,龙华街道安监办翟世明、清华社区网格员孔想萍收到了龙华街道纪工委发出的《澄清正名通知书》。
区纪委监委表示,诬告、错告极大程度地挫伤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该委将创新工作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还被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以清白,旗帜鲜明地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为实干者撑腰,为干事者鼓劲。
祛邪必须扶正激浊方能扬清
去年10月17日,区纪委监委发布《关于开展为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工作的通知》,明确澄清正名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内容,以及工作程序,旗帜鲜明地表示将为在工作中因种种原因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事实真相,还其公道,消除干部担当作为的阴影和后顾之忧,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彰显“身正不怕影子斜”,激发全区广大干部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为龙华争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尖兵建功立业。
诬告如刀,刀刀伤人,实非一句“身正不怕影子斜”能够抵挡。去年5月7日,龙华街道安监办翟世明带队对某科技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因发现该公司消防通道被堵塞而当场向公司负责人闫某开具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后来,闫某屡次接到自称是“翟世明”的人打来的电话,提出希望闫某帮忙处理差旅费。闫某认为这是“翟世明”为了帮助其公司顺利完成整改而提出的“条件”,先后转账1.6万元到对方指定账户。然而,闫某最终还是收到区应急管理局做出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闫某核对了翟世明的电话号码后发现与此前通话的号码不一致,立即再次与翟世明核实。接到闫某电话,翟世明明确表示对方被诈骗,劝说闫某报警处理,并提出闫某如果心存疑虑,也可以向纪委举报。随后,闫某向辖区派出所报警并向区应急管理局反映。
龙华街道纪工委对翟世明案件进行多方核查,最终认定确系有人假借翟世明的名义对闫某进行诈骗,闫某对翟世明的举报为错告,而辖区派出所也对该起诈骗事件立案侦查。
“我身正不怕影子斜,没干过也不怕查,但确实影响心情。”翟世明说。
龙华街道清华社区网格员孔想萍则更加郁闷。在同事眼中,孔想萍性格开朗,工作认真,还是社区、街道各种活动的积极响应和参与者,人缘不错。然而,今年有人向区纪委监委匿名举报孔想萍,称其工作不作为、不达标,未按时上班却被上级包庇等。9月30日,社区纪委找孔想萍谈话,她才知道自己被人举报了。“真的是特别委屈、特别郁闷,自工作以来不敢说自己做得多好,但也算兢兢业业,不知道得罪了谁要这样害我。一直到街道给我澄清正名之前,我的心里都特别憋屈。”
龙华街道纪工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收到举报后,该委立即多方核查,发现孔想萍各业务系统录入信息正常,各项登记走访工作数据正常。去年1月至10月,各单位数次工作抽检和突击检查中,孔想萍成绩均为100分。再经查询考勤台账和工作照片,孔想萍自入职以来能够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因事不能出勤时均按规定做好请假备案手续。网络上对于孔想萍的匿名举报明显不实,属于诬告。
11月26日,在街道大会上收到澄清正名通知书后,翟世明、孔想萍终于松了口气,“心里踏实了,冤屈洗脱了。街道领导会后安慰我,让我千万不要受这件事情影响,继续好好工作,我觉得很感动。”翟世明说。
孔想萍则表示:“我觉得通过这件事,还释放了一个信号,那就是诬告陷害没用,这也是对不怀好意者的一种警示。诬告陷害很简单,一纸投诉即可,但它浪费了纪检监察部门大量时间去核查,也浪费了我们大量工作时间去配合调查,这种行为真的应该加以约束。”
为实干者撑腰为干事者鼓劲
龙华街道纪工委及时为被错告、诬告同志发出澄清正名通知书的做法,受到区纪委监委高度评价,认为其按照规定程序在一定时限内,完成审核,为被错告、诬告者进行澄清正名,且如实登记澄清正名过程,填写登记表并及时归档,全程记录,为整个龙华区澄清正名工作创立了模板。
据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还被诬告的党员干部以清白,旗帜鲜明地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是使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的应有之义。出台制度为被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还其公道,可消除干部担当作为的阴影和后顾之忧,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的担当作为。结合澄清正名工作,区纪委监委也探索出了执纪监督新路径。
在龙华,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些“关键少数”,是澄清正名工作的主要对象。但值得注意的是,澄清并不意味着给党员干部“打包证明”,而是在问题核查清楚之后的澄清,是围绕反映问题“就事论事”的澄清,仅限于举报投诉涉及的具体事项,不对澄清正名对象的廉政表现作评价。澄清结果会装入干部廉政档案,确保受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在选拔任用、评优表彰等方面不受影响。
不实反映要澄清恶意诬告歪风更要刹住
龙华街道纪工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为翟世明、孔想萍颁发《澄清正名通知书》之前,征求过二人的意见,告知他们通知书要在大会上党员干部众目睽睽之下颁发。而这样的安排,区纪委监委同样“大有深意”。
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澄清正名既是广大党员干部的“护身符”,亦是“紧箍咒”。按照要求,《澄清正名通知书》主要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等方式通报核查结果,并在会议上正式发放。能将针对党员干部的投诉举报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说明,必然会把党员干部晒在“阳光下”,可以检验被投诉者是否有足够的正气和底气接受澄清正名,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公正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此外,“澄清正名”对信访举报的核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审慎取证调查,获取充足的证据来判断真伪,必须确保调查结论经得起时间和事实的考验,才有足够的底气去为被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有助于推动信访举报核查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升。
“诬告成本小,杀伤力不小。当前,诬告错告现象依然屡见不鲜,而且被诬告者,往往都是敢于担当、锐意改革的党员干部。从现实情况看,诬告陷害、恶意举报不仅会挫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也会破坏局部政治生态。”
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在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逐级举报,着力营造有序、良好信访举报环境的同时,也将切实维护被举报人合法权利,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通过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激浊扬清、扶正祛邪,坚决遏制歪风邪气蔓延,有效提振干部奋发作为的士气,让流汗者不流泪,让担当者没有后顾之忧。
(来源:深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