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泸县:三单制管理压实基层监督责任
四川省泸县各镇(街道)纪(工)委“自选任务”形成《职责任务清单》,谋划部署下月工作形成《重点任务计划清单》,对当月完成情况进行“盘点”形成《重点任务完成清单》,四个协作区进行分管督促。
2.浙江开化:“育苗1+1”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浙江省开化县纪委监委推行30名派驻机构新进干部、乡镇纪委专职纪委委员与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干部“育苗1+1”岗位跟学、实战练兵模式,努力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办信办案能力和水平。
3.江苏溧阳:督查评估对巡察整改“回头看”
江苏省溧阳市巡察机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台账、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整改结束半年以上的被巡察党组织逐一开展巡察整改督查评估,并形成《巡察整改情况督查评估的反馈意见》并进行反馈。
4.广东肇庆高要区:列出“正负清单”让政商“亲上加清”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政商交往行为清单》,明确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的“正面清单”及“负面清单”,让政商关系“亲上加清”。
四川省泸县
三单制管理压实基层监督责任
(原题:四川泸县推进基层纪委履职 清单制管理 压实监督责任)
“我明白了纪律要求和基层党组织的责任,真正认识到了只有不折不扣讲规矩、守纪律,才能把群众的事情办好。”面对来“家访”的镇纪委书记骆艳,四川省泸县玄滩镇黄泥村村干部刘水清说。
开展村(社区)干部“家访”,是泸县推行“清单制”管理工作,推动基层纪委高效履职的一个缩影。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泸州市纪委监委部署,他们将镇(街道)纪(工)委的重点工作分别在《职责任务清单》《重点任务计划清单》和《重点任务完成清单》三张清单上列出,照单推进监督工作。
县纪委监委根据上级部署、县委重点工作等明确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后,各镇(街道)纪(工)委结合自身实际提出“自选任务”,形成各自的《职责任务清单》;《重点任务计划清单》就是镇(街道)纪(工)委结合《职责任务清单》对下月工作的思考谋划和工作部署;而《重点任务完成清单》就是镇(街道)纪(工)委对当月《重点任务计划清单》完成情况进行的“盘点”。
“请问有没有干部到你家来走访?”这是该县方洞镇纪委日前对照“清单”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时的情景。专项督查发现,该镇部分干部在推动“两不愁三保障”大排查专项工作中,存在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未按要求与群众见面沟通等问题,最终4人被诫勉谈话;三界村党总支书记黄某、村委会主任郑某等7人受到批评教育。
据了解,去年泸县纪委监委共研究确定了《职责任务清单》中大项目录6个、子项目录23个,20个镇(街道)纪(工)委结合实际确定了“对村(社区)干部‘家访’”“建立健全对村级纪检委员和廉情监督员工作联络和汇报机制”等自选任务共42项。仅去年10月,各镇(街道)纪(工)委就制定涵盖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在内的《重点任务计划清单》内容共85项。
泸县纪委监委建立了4个协作区,由协作区分管领导对“清单”进行审核督促,基本实现县纪委监委统筹推动、镇(街道)党(工)委落实主责、镇(街道)纪(工)委照单履责的目标。
“推行‘清单制’管理旨在加强对基层纪委的力量统筹和工作指导,促进基层纪委更好地履职尽责,同时督促镇(街道)党(工)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泸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章磊表示。(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浙江省开化县
“育苗1+1”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初核谈话不仅要能捋藤摸瓜,也要能摸瓜捋藤,仅盯问题谈问题往往很难找到切入点……”这是浙江省开化县纪委监委对华埠镇专职纪委委员进行指导的场景。
今年以来,开化县纪委监委着力破解基层监督执纪人员不足、业务不精、案源不均等问题,推行30名派驻机构新进干部、乡镇纪委专职纪委委员与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干部“育苗1+1”岗位跟学、实战练兵模式,努力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办信办案能力和水平。
“‘育苗1+1’活动就是要全面压实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的监督指导责任,为破解人手不足、业务不熟等审查调查工作瓶颈提供有力保障。”除开展“育苗1+1”活动外,还按照“区域就近整合、有利工作开展”的原则,将全县15个乡镇(办事处)监察办公室、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成6个片区,由1名常委(委员)负责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对重大疑难问题和阶段重点工作实行协作调查,消除熟人的人情干扰,推动提高监督执纪实效。
采取“老带新”方式,由1名经验丰富的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干部带领1名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干部,围绕案情分析、调查谈话、询问笔录、案件定性、撰写报告、卷宗归档等环节进行指导。在开展结对协同的同时,也要求纪检监察室与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立足实际,兼顾自身分内工作,确保重点工作同步推进。
“片区协作对解决重大、疑难、紧急的案件提出了新的‘灵活性’‘整合性’的解决思路,让监督执纪力量从‘势单力薄’转变为‘抱团组合一股绳’,避免‘单打独斗’,实现了县、乡镇(派驻机构)两级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的统筹利用。”开化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表示,下一步将深化“育苗1+1”活动内涵,不断提升基层办信办案能力。(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江苏省溧阳市
督查评估对巡察整改“回头看”
“上黄镇党委,2019年5月,市委巡察整改督查评估组对你镇专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评估,评估结果为‘良’。你镇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请镇党委高度重视,自收到评估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再次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委巡察办……”不久前,江苏省溧阳市委巡察办主任向该市上黄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整改督查评估意见。
“真的很惭愧,我一直以为整改得比较好,可听了评估,才发现还有这么多问题没有改到位,我们将再次整改,并每个月找一个切口开展自督自查。”该镇党委书记说。
今年以来,该市巡察机构对整改结束半年以上的被巡察党组织逐一开展巡察整改督查评估,看被巡察党组织在巡察整改结束后是否真改实改改到位。督查评估组把被督查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整改情况作为重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列出清单,并提出再次整改建议。
督查评估组采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台账、实地查看等方式。“我们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措施、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的签字背书等,对每一个问题的整改台账逐一过堂,检查整改的真实性和全面性。”督查评估组组长吕斌说,“对于像污染企业整改、污染河道治理、脏乱差环境整治、违章建筑拆除等可以现场看到整改效果的,必须到现场查看。”
督查评估结束后,督查组及时汇总梳理,形成《巡察整改情况督查评估的反馈意见》并进行反馈。“反馈意见包括督查总体评价、存在问题清单、整改建议和整改回复等四方面内容,指出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整改方向和整改事项。同时,把评估结果作为考评依据,纳入市委年度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吕斌介绍。
据悉,该市已对前3轮15个被巡察党组织开展了督查评估,累计发现问题167个,已全部进行了反馈并要求再次整改。“督查评估相当于给巡察整改来个‘回头看’,发现了被巡察党组织一些没有改到位的情况,有的甚至反弹回潮、边改边犯。对此,我们在严肃批评问责的基础上要求再次整改。督查评估介于两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之间,既可以了解到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情况,又可以严防整改结束后的过关心态,使巡察震慑常在。”溧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毛建国说。(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
列出“正负清单” 让政商关系“亲上加清”
日前,肇庆市高要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政商交往行为清单》,明确了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的“正面清单”及“负面清单”,给政商交往提供了一张“明白纸”,让政商关系“亲上加清”。
“正面清单”划定政商交往“安全区”,对密切联系企业、主动靠前服务、倾听企业意见、参加商务活动等14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例如,为了解企业或者行业发展状况,听取诉求反映和意见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分管领导批准,公职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举办的座谈会、茶话会、年会等各类公开商务活动;上门服务企业或者开展调研时,确有需要可搭乘企业交通工具;因工作误餐的,可由企业提供工作用餐,但用餐不得超过高要区公务接待标准等,让广大公职人员安心靠前服务企业。
“负面清单”划定政商交往“禁止区”,明确提出,严禁公职人员在参加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举办的座谈会、茶话会、年会等各类公开商务活动时参加抽奖,参加设在私人会所的商务活动,参加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务活动;严禁滥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严禁在政商交往中利用权力影响和职务之便收受企业及其负责人红包、礼金、礼品、消费卡、奖品、奖金等财物;严禁默许、纵容、包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企业及其负责人谋取利益等14种行为。“负面清单”明确指出公职人员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如何用权,为政商交往装上“安全阀”。
除了出台“正负清单”,厘清政商交往“为”与“不为”外,近年来,高要区纪委监委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断打造和谐、健康、双赢的营商环境。例如,开展“监企共建”系列活动,与国有企业共同探索在新形势下企业如何有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建廉洁企业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又如,举办纪委监委“开放日”活动,邀请工商联、企业家和媒体代表等,参观了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架构、职责职能、工作流程,以及信访举报和审查调查工作、党风政风监督成果,听取社会各界对正风肃纪反腐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下一阶段,该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强化纪律要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强化服务意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构建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来源:南粤清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