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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五到位”推进疫情防控见实效
发布时间:2021/1/13  文章来源:  作者:张译文  点击数:823   分享按钮

一是组织保障到位。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值班表,每天安排专人做好医疗保障相关解释工作,全系统上下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保障工作。根据市医疗保障局相关政策文件,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资金预拨、单独核算、费用结算、经办优化、目录管理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推行医保资金“先预付、后结算”,从医保基金中预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费用2877万元给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使用。

二是经办服务到位。倡导参保群众通过“我的盐城”手机App、“盐城医保”、“建湖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电话传真等多渠道申办参保登记、待遇申报、异地就医备案和缴费基数核定等业务,积极推行“延期办”、“网上办”、“掌上办”、和“电话办”。对外公布业务办理服务电话,安排专人专岗,畅通电话咨询。前期共当场线上办理266件,电话预约受理549件,电话咨询答复982件,有力推动了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医保经办业务办理渠道的畅通、安全和高效。

三是数据比对到位。结合全县定点零售药店报送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统计日报表》,通过进销存系统管理,引导定点药店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合理经营。前期对各定点药店报送市民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实名登记的信息进行数据统计筛选,每天提供约500余条信息,为公安、疾控部门提供疫情防控数据分析支撑。

四是政策落实到位。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参保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人员,补办补缴后,其医保待遇不受3个月等待期影响。疫情期间,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疗医院医生评估后,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患者长期用药需求。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和疑似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医保基金和财政予以支付,个人不需要承担任何医疗费用。落实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医保费政策,对符合减征条件的2753个单位,2020年2月到6月期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共减征医保费3385万元。

       五是督查引导到位。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县154家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并利用信息平台对异常数据进行筛选,实施针对性的现场稽查。局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一线对定点药店进行现场稽查,积极引导有购买需求的市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切实增强防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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