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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送达“提醒函”督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22/1/26  文章来源:  作者:陈为  点击数:6032   分享按钮

“送达提醒函,既是组织上对我的关爱,也是一项政治要求。我会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建湖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收到《“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函》时如是说。

日前,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向驻在部门“一把手”送达了《“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函》。希望能够通过下发《提醒函》形式,做到提前提醒、及时督促、常态化监督,使驻在部门的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的更实更细,确保纪委监委严管严治震慑常在、管党治党后墙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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