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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坚持从严治检 提升监督合力
发布时间:2021/11/10  文章来源:  作者:张译文  点击数:28131   分享按钮

近日,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与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组定期会商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作用,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办法》从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角度出发,就双方应沟通会商的内容、沟通会商的方式以及相关工作机制等事项,建立经常性的沟通会商制度。

提高站位,主动接受监督。院党组要主动带头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领导班子要真正挑起担子,层层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到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不但要抓安排部署,更要抓检查落实。通过派驻纪检组的强化监督帮助院党组带好队伍、管好队伍,保证队伍纯洁,为争先创优提供纪律保障。

聚焦重点,全面积极配合。检务督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和派驻纪检组沟通联系,派驻纪检组在监督中发现问题要早提醒、早打预防针,做到相互通气,信息互通,建章立制,实现对队伍治理共享,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确保队伍不出任何问题。

明确目标,共同帮助提高。检务督察在日常工作中,一方面要主动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汇报情况,认真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队伍监察管理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其它线索,要及时移交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处理。全院干警要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政治自觉,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纵深发展。

同心协力,实现共赢双赢。全院干警要贯彻落实检察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廉洁行为准则,自觉接受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实现监督执纪问责,以铁的纪律,落实好各项工作,为实现“两个争创”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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