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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项检查执纪监督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1/8/30  文章来源: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作者:吴丹 薛亚雄  点击数:2572   分享按钮

为推动县公安局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庖丁解牛的工作方式,与县公安局联合开展全县公安机关罚没款集中清收专项行动,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案卷、现场询问等方式进行突击检查,将执纪监督实现全覆盖。

契合公安实际,实施专项检查。为确保专项治理的顺利开展,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办公室。专项检查下设两个检查组,检查组成员由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组成,负责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联手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公安罚没款清收专项检查方案》,全面排查罚没款未缴纳、未执行的行为,逐一明确责任、限定时间、统筹力量资源、方法措施,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确保罚没款应收尽收、清收到位。分解任务,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专项检查具体分为部署启动、检查处理、总结报告三个阶段,明确时间段和工作量,不走过场,追求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筛查顽障痼疾。联合组成立2个检查组,分别对18个基层派出所、2个直属大队进行检查,发现6大类问题。针对专项检查出的问题,该组推促县公安局以雷厉风行、精准到位的“爆发力”抓整改,既对错误的罚款决定进行撤销或者变更,又要求分类分别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追究责任。为实现标本兼治,对其发出建议:一是强化对下监督指导,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执法档案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水平;二是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提高办案民警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有针对性地提高办案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三是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要求县公安局建立完善内部纠察机制,出台对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和检查的相关规定,从程序和实体上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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