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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后督查,提升巡察整改实效
发布时间:2021/2/4  文章来源:  作者:丁翔龙  点击数:887   分享按钮
  

县委巡察机构扎实开展 “巡后直督”,从严从实推动问题整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一、严审方案,把牢整改“总关口”。逐一对照不漏项。对各单位上报整改方案逐条对照核对,查看反馈问题是否全部认领、对号入座,是否进行合理分解,确保内容完整,不缺项、不漏项。组办联手防虚化巡察办和巡察组成员共同参与,逐项审核各单位整改措施,对于一些不具体、缺少实质内容的整改措施,要求重新制定,确保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抓好节点促整改求区分近、中、远不同情况,对反馈问题制定“时间表”,定准时限、明确节点,防止过于笼统、问题久拖不改。

二、定期督查,持续加压促整改。巡察办每年安排至少1次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对上年度巡察过的单位跟踪加压。各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安排,采取听取整改报告、个别座谈、无记名测评、实地察看、查看整改台账等方式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了解,并结合巡察整改方案对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质效进行整体评估,客观评定巡察整改质效等次。

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促深化。成立整改工作联系群,定期对各单位整改进度在群内通报,时刻提醒各单位按时序进度开展整改工作。对专项督查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进行面上通报,在被巡单位整改的同时,提醒其他单位,真正达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


     据悉,建湖县委巡察机构在2021年1月成立了5个巡察整改督查组,对第九轮、第十轮巡察的15个单位和2019年巡察的8个村(社区)开展了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共发现尚未整改问题60多个,综合整改率均在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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