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27日至6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分别对县法院、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等4家单位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对县税务局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解。近日,分别在各被巡察单位召开专项巡察见面沟通会暨专题汇报会。
沈育茂指出,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勇于接受巡察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专项巡察各项工作;要积极配合支持,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不隐瞒事实、不回避矛盾;要强化问题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统筹研究、举一反三、综合分析,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汇报了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并代表被巡察党组织表态:将高度重视,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密切配合,全心服务巡察工作;严格整改,着力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根据安排,县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置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号码:15396873303,邮箱:792157443@qq.com。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8:00。
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专项巡察所涉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在优化政务环境、投资环境、市场环境等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