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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1/6/3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数:881   分享按钮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单位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对建湖生态环境局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解。5月27日起,县委第二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召开专项巡察见面沟通会暨专题汇报会。

杨树栋指出,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是贯彻习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的重要行动,是深入推进我县营商环境建设,着眼政治监督,服务中心工作的具体体现。巡察组将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深入查找优化政务环境、投资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政策落地,深化对标争先,推进问题解决,倒逼政治生态净化和干部作风转变,为奋力书写“两争一前列”建湖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被巡察党组织要把配合巡察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巡察监督,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反映情况,让巡察组全面掌握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汇报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并代表被巡察党组织表态,一定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认清专项巡察工作意义;将严肃纪律,全力配合巡察工作;将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做好整改各项工作。

根据安排,县委巡察组在巡察工作期间从2021年5月27日—6月30日,设联系电话和接收短信手机号码:18066143303;电子信箱:2589849652@qq.com。联系信箱:建湖县委巡察办(县教育大楼816办公室),邮政编码:224700。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

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专项巡察所涉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在优化政务环境、投资环境、市场环境等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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