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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1/6/3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数:848   分享按钮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监管局、县商务局等单位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对中国人民银行建湖支行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解。5月28日起,县委第一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专项巡察见面沟通会暨专题汇报会。

徐雄延组长指出,要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巡察重点,强化市场主体保护,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督执法、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狠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到统筹兼顾,措施有力,为我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汇报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并代表被巡察党组织表态,将高度重视,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密切配合,全心服务巡察工作;严格整改,着力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根据安排,县委巡察组在巡察工作期间从2021年5月28日—6月30日,设联系电话和接收短信手机号码:17714833303;电子信箱:xc17714833303@163.com。联系信箱:建湖县委巡察办(县教育大楼816办公室),邮政编码:224700。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

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专项巡察所涉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在优化政务环境、投资环境、市场环境等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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