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学深学透上级精神,领会精神实质。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鲜明态度,真正把把作风建设抓到底,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我镇深入落实。
二是挺纪在前,践行“四种形态”。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党员领导干部对一些严重违纪问题都能够清醒认识,不碰红线,但对一些微型、小型违纪问题认识不到位或不正确认识,但一些大问题往往是从这些小问题发展而来的,具体在乡镇就是部分党员干部在低保、危房改造中有时存在优亲厚友等小问题,因此要做好日常管理监督工作,正确运用“四种形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等“小事小节”进行函询、谈话、诫勉,严管厚爱干部,同时对发现的“大病”等严重违纪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
三是聚焦主业主责,切实履行两个责任。 自觉接受县纪委和镇党委的双重领导,把双重领导转化为双重支持,对镇党委及其班子成员,既要加强监督,也要赢得理解,以“润物细无声”的熏陶和灌输,督促其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担负监督责任,抓好科级后备干部、村“两委”和站所负责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低保五保、危房改造、涉农资金和项目的专项监督,及时受理党员群众信访举报,对从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依规依纪执纪审查。(建阳镇纪委)